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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這個手提袋從照片中看起來並不是非常的起眼,但是這一個不起眼的手提袋卻是小弟拿在手上…有史以來詢問度最高的手提袋

這手提袋的魅力到底有多高?這不是小弟在開玩笑(轉圈圈~~模仿一下),不論是中午去買池上便當阿姨會隨口問一下:「少年耶!這是叨位買?揪特別泥~~~」

不然就是假日睡到自然醒後,帶著眼皮上還沾著xx打不很開的時候去便利商店買水果日報,店員也會多看一眼再問一句:「哇!這包超潮的…哪裡有在賣?」

游魚此時自信心與驕傲感都不由得地浮現出來…

「喔~~這個手提袋阿,這個不是夜市或是地攤賣的一般復古手提袋,這個是公賣局07年配合新樂園香菸復刻版活動出的手提袋,而且當時是在小港機場的免稅店買的,小弟個人是不抽菸,但是免稅店的小姐說只有機場有作買兩條復刻版新樂園送一個限量的提袋喔!」所以…為了這個手提袋…買了兩條一輩子都不會抽的菸,相信那兩條新樂園要送人也應該沒有人想要吧(何況已經從07年擺到現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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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樂園-2

不過使用這個簡單的手提袋(我都把它當作平常出門用的環保袋…怎樣!夠愛地球吧),除了它是可以洗一洗再用的袋子外,每次看到它都會想到07年和NEO一起去曼谷自助旅行的回憶,當然有吃悶虧…也有繞遠路狀況,但是這樣才像是個背包客嘛… 以下開放照片,請參閱!

【D4】132

【Pattaya xxx大浴室--NEO他只是路過,作學長的已經有好好勸阻了】

 

【D4】152

【Pattaya Wailing Street 晚上超熱鬧】

 

 

【多瞭解一點】台灣專賣事業起源於日治時代,民國前14(1898)年,臺灣總督府除維持原有之鴉片專賣,並擴大專賣項目,先後實施食鹽與樟腦專賣,並於民國前 11(1901)年1月合併原有之臺灣製藥所、臺灣鹽務局及臺灣樟腦局,成立「臺灣總督府專賣局」。臺灣總督府復分別於民國前7(1905)年及民國 11(1922)年將香菸及酒類納入專賣範圍,31(1942)年將火柴、度量衡收歸專賣,32(1943)年石油亦規定為專賣品。是以,臺灣光復前之專賣品計有香菸、酒類、鴉片、食鹽、樟腦、火柴、石油及度量衡等8項。

  民國34(1945)年臺灣光復後,政府為確保財源,減少人民稅負,臺灣行政長官公署決定繼續實施專賣制度,改組為「臺灣省專賣局」,業務範圍縮小為菸、酒、樟腦、火柴、度量衡5項。36(1947)年再改組為「臺灣省菸酒公賣局」,直接隸屬臺灣省政府,專賣業務縮減為菸、酒、樟腦3 項,40(1951)年修正組織規程,改隸臺灣省政府財政廳,為省屬三級機構,迨至57(1968)年樟腦專賣業務終止,公賣局業務僅保留菸、酒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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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以前的菸牌,看完了小常識之後,知道為什麼游魚的手提袋上寫著1905了吧~~~~~

參考   台灣菸酒官網:http://www.ttl.com.tw/home/home.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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